火对人类有着巨大的贡献。古人发明用火,干粉灭火剂质量,是一次能源的发现,从此结束了茹毛饮血的野蛮生活,掌握熟食。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发展、繁衍的大事。没有文字以前,历史流传只靠传说。我国构木为巢的有巢氏,有驯养野兽的伏羲氏,教民耕种的神龙氏,发明文字的黄帝,大禹是治水的圣王,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西方流传火的传播者是普罗米修斯,他窃取天上的火,传给人间,为人类造福,他因此长期遭受天帝的惩罚。然而火的出现,火灾的阴影并始终伴随身后,人类抗御火灾经历与人与自然不断协调的过程并组成一个人与火的历史。
库府防火。库府在古代是专门收藏器械、财物和文书的地方,是非常重要的场所。因此,秦法规定,严格禁止把火种带进库府,吏员将物品收好后官吏派啬夫和吏员轮番昼夜看守,夜间关门之前还要仔细检查一遍,看看有无可疑的火种。
为了保证这些防火法令的实行,秦法还规定了惩罚制度。《秦律十八种》和秦简《法律问答》中明确规定:看守仓库的吏员如果违反法令或玩忽职守而导致火灾,干粉灭火剂质量,吏员本身和主管官吏都必须承担罪责。